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率低的原因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建设单位原因:
消防安全意识薄弱,当工程费用紧张或要减少建设投资时,削减消防工程投入。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,为达到盈利目的,挤占防火间距和消防道路,实际占地超过规划批准占地面积,擅自增加建筑层数,改变原经消防审批的使用功能。
二、设计单位原因:
有些设计单位为了将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任务揽到手,一味迎合建设单位要求降低消防安全投入的不合理要求,降低消防安全标准,使消防设计报批审核难以批准,既加大审批工作量,又拖延了开工日期,甚至给消防工程施工验收留下隐患。有的设计单位编制不同报批图来应付规划、消防等审批部门,而实际施工图又是另外一套,根本不按经批准的报批图要求施工。
三、施工单位原因:
施工单位应具备承建消防工程施工能力的相应资质、技术、设备、资金和施工经验。为了保证公共安全,国家对从事消防施工安装企业实行市场准入资质制度,但这一制度并未得到完全落实。实际上借资质证书挂靠到有消防资质施工单位现象相当普遍。如有的包工头无任何消防资质,揽到工程后,临时招兵买马,花少量的“管理费”给有消防施工资质的单位,就可以以该单位名义施工,由于懂得消防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少,因而很难保证消防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。
四、消防工程施工定额标准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,不具体,缺乏可操作性。
施工单位在竞标时,互相压价,恶性竞争,工程揽到手后,施工时偷工减料,以次充好:加之缺乏有效的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前的消防检测,从而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。
五、消防法制不健全、不完善也是影响消防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。
我国虽然制定了一定数量的消防法规、规范、技术标准,但不健全,不完善,尤其是针对消防工程、消防产品的消防法规、技术规范、标准比较缺乏,因而难以有效规范人们在消防工程设计、施工方面的行为。
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工程监督管理方面由于缺乏消防法规、规范依据,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实施,加之消防警力严重不足,对繁重的消防工程的施工监督难以逐个到位,全程跟踪监督更难做到。